住建部再次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为有效整治建筑行业乱象,加强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上海市住建委会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全市施行。
为有效整治建筑行业乱象,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