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南都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该《指引》依据《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研制,已于4月17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金融管理部门。
据中互金介绍,国标互金贷后催收指引是我国首个聚焦贷后催收业务的国家级规范,其发布实施有效填补了贷后催收环节长期存在的规范空白,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从业机构合规管理水平、识别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权威依据,是贷后催收行业迈向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3月13日,《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以下简称催收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规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表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3月13日,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该文件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险控制总体要求、催收工作规范和促进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文件强调,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制度,规范贷款催收的程序和方式。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天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进行规范,加强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本报记者 李冰5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进行规范,加强对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