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初期的经济压力,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模式,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中新经纬12月12日电 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并发布政策解读,其中指出,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本细则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石家庄本月25日起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模式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据悉,该《细则》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据悉,该“细则”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石家庄本月25日起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模式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据悉,该《细则》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 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2024年11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记者郑建卫)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2024年12月25日起,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纵览客户端10月31日讯 据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通知,宣布从2024年11月1日起,将进一步优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旨在促进石家庄市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1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具体如下: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继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稳住楼市”后,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12月12日,湖南益阳进一步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提高贷款额度、放宽面积标准、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取消户籍限制,提高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额度和购房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