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河底岗边境检查站连续查获两起非法买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现场查获稚鸡2只。5月20日17时许,该站执勤民警在站执勤现场依法开展公开查缉,在对一辆云县开往耿马方向的快递车进行检查时,从该车载运的快递中查获一只羽毛特别艳丽的“公鸡”。
来源:东港公安 9月5日 东港公安分局陈疃派出所 办案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 住处依法进行搜查时 发现院内存有活体蟾蜍300余只冰柜内存有冷冻死亡蟾蜍 700余只 “这是一种药材我抓了一夏天寻思能卖点钱”犯罪嫌疑人马某对非法捕捉野生中华蟾蜍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马某承认先后多次捕捉
来源:【云新闻】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一只漂亮的“野鸡”,因附近车流量较大,担心它受到伤害,于是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野鸡”名为黑颈长尾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初步判断应是外出觅食,误闯居民家中。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也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非法捕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5月24日晚,被告人詹某某等人持气枪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至泸县海潮镇非法狩猎,共捕杀野鸡2只、斑鸠3只。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林翠云 张杰为贪图野味饱口福,四人相约捕捞野兔、黄鼠狼、野鸡等野生动物,一晚上捕了13只。近日,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依法判决四人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对自然生态的尊重与维护更是保护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家园日前,延庆区王某、刘某因猎捕野鸡被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并每人罚款2000元野鸡学名环颈雉,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有”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