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谢萌近日深圳的李先生向南都反映称,其今年2月通过深圳德佑御珑苑A店门店购买二手房,签订了合同。当时商定的房屋总价为1940万元,但是其后来发现三方合同不一致,后来了解到业主的交易底价为1880万元,其中60万元差价业主转给了中介方。
案例:通过杭州的一个中间商,我拿到一个美国客户的订单。经过近半年的相互磨合,和这个中间商的业务员建立了相对和谐的沟通关系和信任,合作的订单量也不断扩大。就在这个时候,这个业务员提出了佣金的诉求,金额诉求不高,也就3000元一个订单。
“我卖房也是,中介想吃买家差价,被我拒绝了,我直接换了家中介。”“之前遇到过经纪人吃公司手续费,公司只收1%,他收2%。”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深圳楼市又发生一起轰动行业的中介吃差价被举报,双倍赔偿购房者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