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世纪西方国家的民主和平等还可圈可点的话,那么现在西方国家所谓的“民主”和“平等”已经有点变态趋势了。就像德国,为了支持女性公民在公共场合裸露上身,居然通过城市议会颁布了一份临时法案,允许女性在周末的时候公然裸露上身,即便是有男性在场。
参考消息网11月24日报道英国《卫报》网站11月22日发表题为《德国同意出台“历史性”政策,强制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女性比例》的报道称,德国联合政府将强制规定在该国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女性人数比例,此举被赞为德国企业董事会朝着性别平等迈出的“历史性”一步,协议规定有3名以上成员的管理委员会必须至少包括1名女性。
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这部新法,那就是“允许公民自行决定官方登记簿中的姓名和性别”。法案对三个年龄段的具体规定如下:→ 18岁以上的公民只需提交一份自我声明即可更改自己身份证件上的性别信息,不需要任何司法程序。
最近,我刷到了一则关于“德国联邦议院通过性别自决法”的新闻,这引起了我的满分好奇。性别不就是男生是男生,女生是女生吗?这难道还能自由决定吗?看完新规的内容,实属让我震惊了好久。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决定性别!新规规定:德国公民从24年11月起,每年都可以更改一次自己的性别。
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坦白说,当下的美国大选已经够荒诞了,谁承想,德国也如此荒唐。今年4月12日,德国联邦议院以374票赞成,251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性别自决法》。当地时间11月1日起,这个法案正式生效。自此,德国人的性别不再由生理决定,而是由“心”决定。
参考消息网3月9日报道据德新社3月7日报道,在周五国际妇女节前夕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德国公民认为,男女平等问题正取得良好进展。报道称,超过半数的受访者(57%)赞同过去5年来平等问题取得了一定进展或很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