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主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确保“应入尽入”。
m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许昌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许昌市建安区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
现向社会征求对《许昌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向学校家委会、及广大家长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5月20日--27日。征求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至本辖区教育部门邮箱。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转学条件及流程一、转学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1、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