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扬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额度、提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意见指出,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总额不超过总房价。购房缴存人家庭在办理购房提取后,后续仍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的通知扬金管委﹝2024﹞1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各有关单位:《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缴存基数变了不低于1770元不高于18000元本报记者 丁蕾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7月1日起扬州市区按照调整后基数缴存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扬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770元,最高不超过18000元。
昨天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对规范公积金缴存和账户转移、规范和调整公积金提取、调整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的认定标准、规范公积金贷款条件、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明确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和加强公积金贷后管
今天,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积金新政。中规定的其他类型提取作如下调整: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3.“账户封存十年以
交汇点讯 8月28日,盐城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据统计,此前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南通、徐州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连云港、镇江、宿迁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泰州实施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标题:下月起,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当收紧 二次贷款额度减半审批发放记者 嵇尚东从6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将进行微调。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依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
据扬州发布,6月7日下午,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包括购买新房补贴范围扩大,公积金缴存人贷款最高额度上调,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人才购房优惠等9项举措。新政于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