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以及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调整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0年5月、2011年11月联合制定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司法办案实际。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赵鹏博为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中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知识产权刑事
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修订后《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4月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修订后《立案追诉标准(二)》”),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的修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陆续出台,同时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调整影响,原《立案追诉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司法办案实际。
本文汇总整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时限、期限规定,供读者学习参考。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