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支付、刷脸打卡、刷脸门禁,近年来“人脸识别”作为一项新的信息技术因其识别的精准性、便捷性在各类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铁路运输企业等公共交通领域也广泛将其应用于旅客身份识别。在公共交通领域处理人脸等敏感个人信息是否需要取得乘客单独同意?
日前,国家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
11月2日,该公司又宣布将“停止使用人脸识别软件,该软件能帮助其自动识别人们在社交网络上发布的照片与视频”,CNN当天的报道称,这对这家已经收集数十亿用户海量数据的公司、甚至科技圈来说,这都是一个“重大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