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张某作为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其公司的名义与启东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结欠运输公司租金共计17万余元。事后,运输公司多次向索要上述款项,但建筑公司均以张某在该合同上盖的章系假公章为由,否认其为合同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