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祝晶晶 青岛报道“我当初只是帮朋友签个字,从没去过公司,更别谈经营管理了,现在公司负债累累、人去楼空,我却被法院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某科技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王某在庭审中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随着现在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我们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小型公司和企业,其中很多公司、企业出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有些对于相关法律不了解的人为了帮助朋友,觉得当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钱赚、有面子,殊不知可能因此成为诉讼“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