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了,视同缴费年限就不可以再成功认定了吗?对于各地的参保人员来说,有部分参保人员在接近退休年龄时,或者公司单位破产的情况下,其原属的公司单位就有可能买断参保人员的工龄,那工龄买断之后,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不可以成功认定了吗?
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却不能认定了怎么回事?对于各地的下岗职工来说,买断工龄并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而视同缴费年限能否认定是由多个条件确定的,所以买断工龄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没有丝毫关系的,这一点下岗职工是一定要注意的。
只要是按照程序办理辞职的公务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要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视同缴费年限定义: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一位已经退休的78年参加工作的参保者自述,自己办理退休时,社保局未给自己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待遇,当时自己也不知道还有视同缴费年限这一说法。现在知道了,想问问大家,为啥我退休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待遇?对于该参保者提出的问题,笔者有如下观点,想与大家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