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州市原施行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系于2013年5月20日颁布,历经八年,期间针对公房征收补偿、过渡费调整、安置型商品房创新模式、旧屋区改造统筹机制、征收补偿共性问题等,陆续出台了8个配套文件和相关政策。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台江区政府获悉,《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文化设施用地及绿地、地铁项目、市政规划道路等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正式发布,签约期为本月30日至7月29日,货币补偿最高达22800元/平方米。
今天(5月26日)上午,蓝房网记者获悉,永泰县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安置、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鼓励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等。据悉,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6个月。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福州市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这份《导则》是2019年出台的,属于试行文件。按照省里相关文件要求,目前试行期已过,需要废止。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16日消息,仓山区2014-31-01号地块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已在其官网上公告。蓝房记者注意到,所涉3幅地块均位于城门镇,所涉的城门镇清富村征收土地面积最大,超过了28公顷,约相当于40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
对此,仓山区房管局于今年4月14日最新回复表示,2021年仓山区零星旧改涉及仓前街道68处直管公房D级危房,包括象山里、公园东路、公园西路、金峰里、积兴里、积兴东里、居安里、立新路、巷下路、复园里、东山里、广居里、麦园路等6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