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有关政策的通知》出台,《通知》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医保由按月参保缴费调整为按年参保缴费,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497元/人/年。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达就业年龄的本市户籍参保职工子女将调整参保方式。
你的社保缴费可能迎来新变化。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提高。2022年2月20日 ,广东发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的通知》中提到:从2022年7月1日起,将惠州、江门由第二类片区调整为第三类片区,其他地市保持不变。
由于是属于两类性质不同的养老保险,其缴费标准也是完全不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比较固定,每年的缴费标准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作为参照,但是各个档次的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对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5月1日起,恢复个税购房政策, 既认社保,也认个税。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起,非东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