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修订了《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版)。
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城建项目业主: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情况和应用效果,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我局对现行的《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南住建规〔2021〕5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相关监理行业协会,各监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监理企业市场秩序,逐步健全住建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西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是湖北省支柱产业,2022年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位居全国第四。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日前,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各县区住建局,鲁西新区规划建设局,牡丹区、曹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为深入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菏泽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程序。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建管处,市建筑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100号)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现行施工总承
各区(含高新区,下同)、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营造公平、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努力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