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乐施会北京办事处与发展简报共同举办了线上【工伤职工社会康复与再就业研讨会】,希望与法律、社会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助残公益组织代表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嘉宾,共同探讨如何促进工伤职工的社会康复与再就业状况改善。
小贾五年前在A公司工作期间发生过工伤并经人社部门鉴定为6级伤残。因其业务能力突出,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B公司开出更丰厚的条件想招揽他。小贾想跳槽,但又考虑到工伤有些后遗症,始终犹豫不决。请问:如果小贾换单位了,能否享受工伤复发待遇?
来源:中工网职工工伤治疗康复后,工伤旧伤复发的,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旧伤复发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护理费等该由谁承担呢?本期的两个案例,职工同样因工伤复发入院治疗,为什么享受的待遇却是不同?
工伤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疗的、工程的、教育的、职业的、心理的、社会的和其他措施,对工伤职工进行治疗、辅助、训练、辅导、补偿、提高或者恢复工伤职工的功能,以消除或者减轻工伤造成的后果,改善工伤职工参与劳动就业等社会生活的自身条件。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采取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伤情痊愈,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