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淳报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就有一位当事人明明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故意拖欠不还,还不把生效判决书当回事,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7月22日,杞县某镇农民赵某某就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而被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本报讯近日,杞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孙某红拒不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2月,薛某来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孙某红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孙某红拒不履行。
近日,杞县人民法院于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彩礼纠纷案件,被告当庭返还彩礼款130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朱某某订婚后,原告根据婚俗习惯在缔结婚姻前向被告支付了彩礼。后双方产生矛盾,双方就彩礼返还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