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告,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9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新社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赵建华 刘育英)今年10月1日起,中国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林泽昌在国新办1月10日举行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部分城市呈现了积极的势头,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9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新政从10月1日起实施。一是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2月起一批新规即将实施一起来看哪些与你我有关?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提出自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同时,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社会类保租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该局制定了《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
1月10日,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介绍财政高质量发展成效。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林泽昌表示,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部分城市呈现了积极的势头,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8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该局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定义、适用范围、供应及配租、合同及租金、使用及运营等七个部分。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将新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以展期4次。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