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要重复计算2部分养老金?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吃亏吗?根据国家的规定来说,无论是企业退休人员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工龄,只要档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则都是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时候,我们常会看到一个词,那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纳年限大家都懂,就是实际缴纳社保的年限,很多人其实对于视同缴费年限没有概念,其实视同缴费年限也是计算养老金待遇比较重要的一环,那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视同缴费年限是什么?对养老金有什么影响?怎么认定?
近日人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杨燕绥在一个关于养老金问题的讨论中,正视了养老金历史上存在的视同缴费问题,并发表了相应的个人见解。杨燕绥委员在访谈中直面了三个问题:1、六三婴儿潮问题。2、养老金改革后视同缴费的空账问题。3、养老金缴费税率过高的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视同缴费年限定义: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