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后,如果改变主意还能撤回吗?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2年6月15日,吴某通过办公管理软件向公司行政提出,已向公司领导提出离职,做到6月30日结束。公司行政提出挽留与解决方案后,吴某表示不再留用,通知单位可以重新招人。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后,可以要求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选择另谋高就并要求原单位支付一笔赔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选择另谋高就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后悔了,他还能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吗?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往往会产生纠纷。
昌吉市民孙先生:今年6月我大学毕业,入职了一家公司,一段时间后我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我,于半月前辞职。辞职后我发现工作不好找,应届毕业生的一些优惠政策也不能享有了,我有点后悔,想回原公司上班。当时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直接离职了,听说离职有30天“反悔期”,我可以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