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SF2024年11月26日,贵州省司法厅印发《贵州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办法》),该《投诉处理办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督,规范本省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投诉查处工作。
证监会和司法部拟对现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的出发点在于,落实新证券法对于律师事务所等各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的要求,强化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化执业规范,严格责任查究,以更好发挥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网站10月27日消息,《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律师函的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文书的整体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迎来监管的进一步规范完善。12月9日,证监会表示,为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下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和监管的新要求,拟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下称“《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