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工伤9级,2025年6月份退休,现申请离职。单位按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40%支付合理吗?答复: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为进一步给太原市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现已上线个人权益记录单、缴费明细查询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提醒功能。欢迎关注“太原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捷查询您的个人权益。01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近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为提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全网式、全流程、无差别的方便快捷服务,吉林省社会保险局以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重点优化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在吉林省网上经办大厅、吉林掌上社保APP基础上,升级为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