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未央区发出“双减”改制后首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今天(2月3日),陕西省“双减”改制后首批开展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颁发仪式在西安市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
持续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西安市碑林区又出手了。按照碑林区“双减”办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8日,西安市碑林区文旅体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重点审查机构师资力量、场地设施、教材教辅和资金监管等。
近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指南》中所指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进行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戏曲类、曲艺类及其他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记者8月4日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明确立即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凌晨 西安报道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明确面向省内审批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高陵朗鸣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等30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公告经查,高陵朗鸣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等30所校外培训机构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按照“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陕西五部门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清单包括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一起来看5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部门
寒假是休息调整的时间,也是“充电”的好时候,校外培训、研学活动成为一些学生和家长的选择。然而,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虚假宣传、“只旅不研”等现象侵犯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陕西多部门采取措施,规范校外培训和研学活动,保障孩子们度过一个既充实又安全的寒假。
2月28日西安市临潼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临潼区鸿门文化补习学校等7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废止的公告经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核查,临潼区鸿门文化补习学校、西安临潼明德教育培训学校、西安市临潼区领航教育培训学校、西安市临潼区现代新赛道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