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日前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详情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按中央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