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岭上兴安”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2日,兴安盟召开全盟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兴安盟委、行署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苏和同志任兴安盟盟委书记,于吉顺同志任兴安盟盟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任兴安盟盟长。
至此,兴安盟创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个地级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作为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兴安盟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立盟之本、发展之基,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基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做到在发展方向、工作思路中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面。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内蒙古与周边各省之间区划变迁的故事,例如内蒙古与河北省、内蒙古与山西省之间的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聊聊内蒙古与东北、西北各省之间的区划变迁。1979年,合计39个县、旗,划入了内蒙古自治区管理,进一步形成了内蒙古的区划框架。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呼和浩特。内蒙古作为一个民族自治区,面积118.3万平方千米,东西狭长,自治区首府辐射能力有限,做大做强区域中心,目前内蒙古设有12个盟市,而且大小差距很大,大的超过20万平方千米,小的乌海市面积不足2000平方千米,区划调整迫在眉睫,具体建议方案如下:原则:1、强省会时代,做大做强呼和浩特是必然选择,2、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做强现有地级市,3、培养新的地级市,协调区域发展;
1949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张家口市,辖6盟,3市、4县、31旗。194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将内蒙古自治政府由乌兰浩特市迁驻张家口市。
内蒙古是让人心驰神往的“诗和远方”,也是高擎“模范自治区”大旗的团结之地,想了解同心筑梦的北疆故事,要从兴安盟开始。6月24日,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开展的“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