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陈彤彤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长清法院针对新的消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消费问题,发布五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其中一起案例,就涉及“退一赔三”等诉求。
被告商家在其网店以“官方授权”“正品保障”“假一赔三”等宣传语推介所售商品,实际却销售假冒商品。近期,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案,法院依法判决商家向原告消费者“退一赔三”,退回货款53元并支付赔偿金500元。该案判决已生效。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3月16日,与辉同行发表声明称,今年315晚会报道了冷冻虾仁涉嫌违规的问题。作为一家对消费者负责的企业,与辉同行昨晚在第一时间下架了全部虾仁相关的商品,并展开了对此类商品的再次审核。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保水虾仁”增重等问题。据央视报道,部分企业存在违规、超量使用保水剂(复合磷酸盐)以及包冰增重行为。其中,湛江宝辉水产有限公司、湛江良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和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渔趣多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被点名。
在昨晚的央视3·15晚会上,“保水虾仁”被曝光,部分生产厂家在加工水产品时违规、超量添加保水剂。3月16日,针对冷冻虾仁涉嫌违规的问题,与辉同行发布声明称,昨晚第一时间下架了全部虾仁相关的商品,并展开了对此类商品的再次审核。
近日,央视“3·15”晚会曝光增重虾仁的问题,有网友反映“与辉同行”直播间曾带货的一款“大岸浪花大号虾仁”生产商为此次被点名的生产企业之一—湛江良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3月16日,与辉同行发文称,已第一时间下架了全部虾仁相关的商品,并展开了对此类商品的再次审核。
2025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购用户规模已突破9.74亿,但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等消费欺诈问题频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若商家故意虚假宣传或隐瞒商品缺陷,可构成欺诈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如何界定“消费欺诈”?遭遇陷阱如何有效维权?
近年来,随着普法活动走进千家万户,不少群众对“退一赔三”耳熟能详,那么如若在现实中我们遇到商家欺诈销售时,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一名顾客在商场花费近千元买下一件皮衣,回家后竟然发现皮衣标签上的两种语言对材质介绍不一致,中文标注“进口牛皮皮衣”,外文翻译则为“人工皮革”。
网购时,你数过垃圾袋、棉签的数量吗?你以为的“100只”可能只有30只!近期,多名消费者爆料网购商品严重“缩水”,商家偷工减料,平台敷衍赔偿……这背后不仅是诚信危机,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践踏!当记者将问题反映给商家时,商家表示愿意补偿两元钱,但拒绝了三倍赔偿的要求。
食品类投诉、交通工具类投诉……“3·15”期间,山西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十大热点。遇到各种纠纷该怎么处理?注意保存什么证据?3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将这些问题分别搜索了DeepSeek并采访了相关律师,进行整理。
时下,网购引发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虚构等消费欺诈类型不断更新,消费者应如何避免踩坑并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京一中院法官揭秘网购消费欺诈四大套路,提醒广大消费者远离网购陷阱,正确维权。某平台商家宣称商品材质为纯棉,实为化纤。
央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记者 费权)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国内最大家电维修平台啄木鸟家庭维修存在系统性欺诈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平台通过畸形的利润分配机制,将维修服务异化为 “宰客竞赛”,大量消费者成为 “维修刺客”的受害者。
“与辉同行”被指直播带货过涉事“保水虾仁”。3月16日下午,“与辉同行”官方发布回应称,已第一时间下架了全部虾仁相关的商品,对此类商品展开再次审核,并称将对在“与辉同行”购买过“大岸浪花品牌”冷冻虾仁的消费者,先行按照“退一赔三”的金额进行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