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1993年之前的工作工龄,并不是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因为有些地区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是1992年,所以从1992年开始,参保人员的工作工龄就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了,如果没有缴费的情况下,那么,这部分工作工龄就不可以参与养老金的计算的。
该参保者只说了自己的入厂时间和转正时间及参加工作时间,但没说参保者所在地是从哪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的。所以我们只能帮她做如下分析:首先根据该参保者标题的自述情况看,该参保者85年~92年应该是临时工身份。因为该参保者是85年入厂,93年转为正式职工的。
因为按规定,只要参保者的离职,没被用人单位做除名或开除处理,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认定。但参保者所在的单位,必须是国企或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单位,且参保者还必须有当地社保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工作年限,且参保者档案里必须有参保者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才能被认定。
大家好,很高兴见到大家,咱们这期内容就来讲解一下,1983年到1995年工作的人,视同缴费年限有几年呢?认定不成功是怎么回事?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如果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的养老金就可以多领一些,那么1983年到1995年工作的人,视同缴费年限有几年呢?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该提问者95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是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但由于该提问者参加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与该提问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是经过劳动局审批通过,由劳动局下发了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后,签订的正式合同制职工的劳动合同。
我认为,92年参加工作,如果本人身份不属于单位的固定工,那就必是单位所招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无疑。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有本人按时足额不中断的缴费记录能夠进行佐证,这3年实际缴费时间计算为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国企单位职工,如果查询到自己97年及之前单位和个人缴费均为零的话,结果会有两种。第一种是:该参保者所在地的社保,97年的时候还未开始实行全员统筹,也就是还未开始建立个人账户。因此该参保者97年之前的社保缴费,单位和个人均为零。因为社保统筹时间最晚的年限是98年。
对于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到底应该从哪一年算起,到哪一年截止,网友们的争议一直很大。今天就实际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其实就是各地实行社保统筹制度之前,职工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年限,叫视同缴费年限。
1988年参加工作,3月份退休,却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回事?对于各地的参保人员来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有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工龄,则在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之后,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都是能够提高不少的,那在1988年参加工作,于2024年3月份办理退休,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不可以认定呢?
2024年退休,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是计算1998年之前还是1993年之前呢?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并不是统一计算1998年之前或者1993年之前的工作工龄的,甚至对于部分参保人员来说,视同缴费年限都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