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施行统筹保护13万公顷“地球之肾”□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吴攸浙江省杭州市,因水而兴、因水而名,拥有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及人工湿地5大类型,面积达13.4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63.6%。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考察调研,提出要把保护好西湖和西溪湿地作为杭州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鲜明导向,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
《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公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温州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可持续利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西溪湿地管理机构转隶挂牌仪式现场杭州“城市之肾”西溪湿地又迎来新变化。12月25日,记者从西溪湿地管理机构转隶挂牌仪式上获悉,中共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工作委员会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正式揭牌,西溪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迈入新篇章。怎么变?
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5月6日电(记者岳德亮)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5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已经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5月10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修订、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西溪湿地公园的四至范围,进一步强化原生态保护。
2020年1月20日,正在云南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滇池星海半岛生态湿地,察看滇池保护治理情况,并鼓励道,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再接再厉,把滇池治理工作做得更好。
本报讯 (记者 丁珊 通讯员 张玉伦 王伟伊) 记者日前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填补了杭州在市域层面为湿地系统性立法的空白。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
11月21日至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检查情况报告等有关报告;
潮新闻 记者 沈吟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湿地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而浙江湿地众多,它们的保护情况如何?各地在落实《湿地保护法》过程中,做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