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一个我以为我不会喜欢的歌手——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初识贾斯汀·比伯应该是在高中毕业,一首《Baby》火遍了街头胡同儿,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钻进了我的诺基亚手机里,不过那时候对他不熟,歌也不过是歌单里的一具尸体而已。
盘点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爱过的BEATS耳机,完全可以开展览馆了 梦之蓝海心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年少成名,一首《BABY》火遍全球,最初了解他时他还是那个才华横溢的少年,如今,俨然已是一名时尚潮男,那些负面报道尚且不说,就谈在时尚方面,
夏天扮演baby小時候8日晚上,黄晓明与Angelababy的婚礼正式开始。何炅与谢娜为婚礼的主持人,谢娜说:全中国都在说今天大半个娱乐圈都来了,自己能在这半个娱乐圈中脱颖而出,何其荣幸。网友评价:何老师谢娜主持,感觉像在看快乐大本营!
“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实在太适合用在比伯身上。曾经那个用小奶音唱着“baby baby baby oh”的小男孩一出道就万众瞩目,10次提名格莱美,2016年最终凭借《Where Are U Now》 获得最佳舞曲录制奖。在今年10月份他发布的单曲《Lonely》中,比伯回顾了这一路走过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