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意见,各地从2019年开始就陆续开展各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革后,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事业单位重新分类定位,分为二种类型,一种是公益一类,一种是公益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