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敏文 摄影 范向辉)昨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会见了中国民生投资集团副总裁、中民嘉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一行。市政府秘书长谈正红参加。张志超高度评价了我市在生态建设、发展环境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1月26日,山东临沂市中院发布信息,支付张志超332万元国家赔偿。此前,因被认定是一起校园凶案的凶手,16岁的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被羁押5449天后,法院于2020年1月改判其无罪。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赔偿决定书。
现代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张志超案”有了新进展。据报道,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沂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10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全国人大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年初获改判的山东“张志超案”入选“两高”工作报告之中。
获得自由和清白后,张志超(左)王广超在一起1月2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处获悉,“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冤案”蒙冤人张志超的332万国家赔偿已经到账;王广超已和临沂中院签订赔偿协议,即将获得23.6万元国家赔偿。
6月18日,据封面新闻报道,在“山东临沭二中奸杀冤案”当事人张志超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半个多月之后,作为这起冤错案件的同案人,当年因为被控“包庇”张志超,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的王广超,也向临沂市中院提起了国家赔偿申请。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6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张志超案”国家赔偿阶段代理律师袁枫处了解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张志超国家赔偿一案正式立案。记者从代理律师处看到该《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经审查,张志超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5日决定予以受理。
6月1日,南都记者从张志超的辩护人处获悉,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国家赔偿申请,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