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既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查、裁判应当进行充分的利益衡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征收决定阶段、征收补偿阶段、搬迁阶段。
房屋和安置人口的补偿大家都知道,但以下我说的这些补偿,是法定的,也是大家容易忽略或忘记的,你不提有的拆迁方就不给你了,你可千万要记好了:第一,院落空地的补偿;第二,积极响应搬迁的搬迁奖励费;第三,拆迁所产生的搬迁补偿;第四,房屋内外的装修补偿;第五,土地上未长成的树木或农作物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