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第四条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宅的,可贷额度提高到
呼和浩特出台购房新政以期激活房产市场(北疆新闻资料图片)北疆新闻呼和浩特9月23日消息(记者 吴汇慧)9月23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积极响应“民声”诉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使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并就有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业务办理,落实“租购并举”的工作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一次会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
6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呼市市区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市属旗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精神,现就呼和浩特市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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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从当日起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四区(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3月1日,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筹办的“向光而行·齐聚青城”呼和浩特市2025年线上房展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启幕,展会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共有呼和浩特市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6079套住宅房源参展。
3月1日,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筹办的“向光而行·齐聚青城”呼和浩特市2025年线上房展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启幕,展会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共有呼和浩特市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6079套住宅房源参展。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从当日起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四区(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