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农村土地拆迁,“外嫁女”没有资格参与分配,合法吗?对此周翠芳律师这么说↓岳阳网友问:“外嫁女”于1990年携全家落户到大成村万家档组,当时经过县、镇、村、组同意,落户并分配了地基和田地,一直有在村里上交各种集体收取的费用。
“外嫁女”获悉村组其他村民每人分得4.5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后,向村组索要自己的一份,村组以“外嫁女不参与分钱”为由拒绝。法院认为,女子虽然外嫁,但户籍并未迁出原村,判决村组依法向女子支付4.5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
嫁出村后征地拆迁补偿就没份了?律师:完善法律畅通救济渠道保障外嫁女涉土地权益调查动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户籍等发生变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争议愈发复杂,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2022年5月6日,谢女士来到茂名市信访局,反映2021年末,七迳镇木等蒙东岭村村长发放征地补偿款,符合领取条件的外嫁女谢女士等二人没有领到,经多次与村长沟通协商无果后来信访,希望及时发放属于她们的征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