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平房和单元式楼房,住宅房屋因买卖发生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每交易一次,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
1月5日,澎湃新闻从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2021年12月30日,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缓解房地产项目拿地资金压力,降低房企重点监管资金沉淀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