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离谱的事情层出不穷,先是各种不合理的罚款,之后是私造浮桥事件,然后是汽车轮胎带泥上路城管锁车。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湖南永州祁阳市村民刘美志等人多次反映祁阳市梅溪镇大伍村党支部书记李占刚违纪违法问题,梅溪镇政府对李占刚问题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涞源县南屯镇胡家庄村周某某,违反信访有关法律法规,不听劝阻,不按正常程序反映问题,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美驻华大使馆等重点、敏感区域非正常上访,其中两次带着年迈多病的母亲到北京上访,还一度将母亲滞留在北京天安门和涞源县人民法院,企图给国家机关施压以实现其目的,造成
#头条创作挑战赛#3月23日,身处河北省邢台市的宁夏女子王芳因为到北京上访,被户籍地民警跨省传唤,其弟在与当地政府沟通无果后选择跳黄河,至今未找到尸体。很多人会问,反映问题为什么不去事发地职能部门或者信访部门,为何要跑到北京去?这实际上涉及到信访考核机制。
临沂市河东区居民姚某在兰山区与他人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后,为向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施加压力,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信访部门对其反映问题给予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至7月先后三次进京越级走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信访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反映诉求是公民的权利,也是正常的维权手段,但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以法律为行动准则。公民反映诉求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越级走访、聚集上访、缠访闹访、恶意拨打政务服务热线等行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而且违反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