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首次实现跨区域经营,打破了长期以来食盐只能通过本地食盐公司渠道销售的模式。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3月底,已经有8家盐业公司在江苏、贵州、河南等地销售食盐时,被当地盐业部门扣押了超过2000余吨的货物,甚至连中国盐业总公司这样的“。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上周,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盐业体制改革落地实施以来,各地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突出表现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跨省卖盐,却被多个省市的盐业管理部门查扣。昨天(21日),国家发改委接受记者独家采访,就报道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出了澄清和回应。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好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询问如何认定食盐批发行为,如何查处无证经营食盐行为,如何区别食盐批发和零售行为,笔者曾经就这一话题做过课件,在不同培训班和微信群里进行过详细的讲解。➤ 智库专家 魏均新 | 王涤非 | 刘双舟 | 何茂斌 | 孔迪 | 董晓慧 | 谢旭阳 | 景卫东 | 蒋世平 | 李俊。
这几天,在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夫妇有些烦:10月15日上午,他们的热干面馆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18日下午,新郑市盐业局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道歉,退还黄先生罚款及收缴的盐。
7月25日,记者从代理律师处获悉,曾在国内引发广泛关注的“盐改处罚第一案”有了新的进展: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黄冈市中院和浠水县法院之前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浠水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本社记者 马丽红 近日,两起跨区域用盐被罚的案例备受关注。一起发生在河南,信阳市的黄先生因店铺搬迁,从郑州市带了半箱之前没用完的盐,10月15日上午,热干面还没卖出去一碗,黄先生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