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培训机构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培训活动。自学考试助学机构(高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成人语言类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培训活动。《上海市成人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提到,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不得出现招收领导干部的宣传。该《规定》出台已逾十天,记者搜索“总裁班”仍能看到大量有关总裁班的宣传。
12月25日记者获悉,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并给出包括8个大类、62条具体规定要求的检查整改清单。教育部要求,在整改结果确认前,高校全面停止与校外机构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
教育部指出,近年来,我国高校非学历教育蓬勃发展,但也存在部分高校办学定位有偏差,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在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方面,存在一些逐利倾向,滋生了腐败风险,影响了高校品牌声誉。
从事成年人教育培训的机构,不能成为落实“双减”的死角。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成人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接纳中小学生进入这类机构进行语言类培训,或接纳高中生开展大学相关学科的学历教育辅导,都属于违规行为。“升职加薪、积分落户,这里有捷径。
2021年年底,《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印发。随后,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属地高校对照《规定》开展非学历教育检查整改工作。
中新经纬11月29日电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建立覆盖非学历教育立项、研发、招生、收费、教学、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监督体系。
2021年年底,《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印发。随后,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属地高校对照《规定》开展非学历教育检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