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今年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实施个税年度汇算,很多纳税人对综合所得中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比较了解,但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如何计税相对了解较少,特别是这三项所得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的差异性,下面就跟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吧。
答复内容:一、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款“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的规定,因此,个人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入股企业,非专利技术由个人转移至企业的,应视为个人转让非专利技术以及以转让所得投资入股企业两种行为,其中,个人转让非专利技术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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