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有一个商场企业改革后好多员工都抱头痛哭,从17、 8岁就开始上班,把整个青春都献给了商场,到头来一万块钱就给打发走了,当时的无助只有下岗工人能懂,特别是夫妻俩在一起上班的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后来慢慢的商场这些老员工发挥了自己特长,有的自己做起来生意,大部分人都去了超市卖场干了老本行,刚开始国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交养老保险,所以只有从自己微薄工资里挤出钱来交保险,这中间享受国家政策给开了三年低保,每月700多元,享受了三年40 50政策,总算熬到了退休,女的大约都是2015前后退休,当时退休金大约1800左右,经过了10年,现在也基本可以开差不多3000了,这部分人算是不错的,最不幸的是当时对政策不理解,没有买断工龄,把档案拿走放在人才市场,也没有和单位签约解除劳动关系,到办理退休的时候视同缴费不给算,基本上十年的工龄白搭了,男的前两年到60办退休才能开2000,想想看一个男的自己交着保险,到了60岁退休金2000元,只能够温饱,10元一包的烟都不舍得买,不敢生病,不敢有任何社交。
说到下岗工人,大家是不是都以为被公司辞退的员工都可以称为“下岗”,其实不是这样的,现在我们一般把这种情况称为“失业”,而“下岗工人”这种说法主要还是指之前一段特殊时期的特殊群体,大家都知道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不少事情,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可谓是让人印象深刻,有不少家庭都受到了这次改革的影响,那时候为了增加企业工作的效率,大幅度裁员,而当时可没有失业这个概念,被裁员的工人没有了工作岗位,就被称为下岗工人,所以下岗工人主要就是指在国有企业改革时失去工作的那部分群体,也就是说他们或多或少都有国企的工作经历。
我们这边也是这样的,九八年我们棉纺厂破产职工全员下岗,当时都没有缴纳社保,上班前期工龄买断,社保局视为缴费计算工龄,我有十年的工龄,如今我们棉纺厂女工绝大部分都退休了,他们退休金包含买断工龄的工作经历,体现的人文关怀。
01. 在职教师无偿开直播授课违法吗?根据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只有法律没有规定,都是可以去做的。所谓的转正成为正式编制,实际上是指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情况需要先与派遣单位,也就是派遣工现在的用人单位先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够与原先的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一般无法直接进行“转正”。
工龄涉及到劳动者的工资、年假、退休养老金等多项福利,从我们参加工作缴纳社保开始,工龄按理就应该随之计数,可事实上,有太多的情况是我们明明付出了辛苦的劳动,工龄却没有随之增长,这是怎么回事?如何捍卫我们的工龄不被“偷减”?工龄是什么?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