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行为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当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物业服务不到位,法院工作人员经现场勘察,发现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时,法院一般会支持业主减少支付物业费的请求。
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通讯员 吕复兴业主能否以未与物业公司签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11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天门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张某4年未交物业费,被判决支付物业费6336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数量大幅增长,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时常发生,有关物业费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有的业主因小区环境脏乱、治安混乱,拒交物业费,有些业主因为没交物业费而被停水、停电,影响了社区和谐稳定。
“业主们的213441.73元物业费已经缴清了,他们提出的合理需求我们也将尽量满足。”近日,某物业公司代表向潮安区诉前调解(和解)中心送来一面锦旗,并向法官和调解员说起19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新进展。
原标题:业主拒交物业费 法官现场化纠纷(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徐婉云)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拒交物业费引起的纠纷,承办法官实地走访、现场调解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最终业主支付物业费。楚雄某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