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夫妇送达裁定书,这是深圳中院首次裁定宣告一对夫妻债务人破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于2021年3月正式实施,成为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也是目前唯一有关个人破产的地方立法。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条例实施两年多来,该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635件,已立案审查411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117件。
首对夫妻债务人被宣告破产 近日,一起破产案件引发各界关注。 “本院认为,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个破条例”)相关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
“梁先生,今天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作出裁定,免除债务人梁先生对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载明的债务范围内,未清偿债务的清偿责任。”随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话音落下,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介绍,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施行以来,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启了个人破产审判工作,截至2022年7月31日,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251件,面谈辅导申请人691人,启动个人破产申请审查117件,启动破产程序50件,总计审结114件。
6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将一份民事裁定书递到了梁文锦手中。“今天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作出裁定,免除你对债权人在重整计划载明的债务范围内未清偿债务的清偿责任。”曹启选说。
10月30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许绿叶获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据公开资料显示,许绿叶,女,1974年12月生,广东汕尾人,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1月23日,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深圳作为中国唯一实施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城市,近来为陷入财务困境的民众提供更为具体的解决方案。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在8月下旬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透露,自《条例》实施三年多以来,有部分申请没有立案审查或未被法院受理,主要原因包括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材料不规范。
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央赋予深圳的重大任务。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内地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运作,深圳在全国率先构建起“法院裁判+政府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现代破产办理体系。
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债务人获经济“重生”“把债都还清了,可以开启我全新的生活了”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6月20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向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债务人梁文锦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已执行完毕,并依法免除其未清偿债务。
“本院认为,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夫妇送达裁定书,这是深圳中院首次裁定宣告一对夫妻债务人破产。
这些债务人,是深圳率先试行个人破产制度以来个人破产案例的事主。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已试行了两年多,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个人破产制度影响大,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在地方充分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