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目前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是由包产到户责任制发展而来,实行家庭承包、三权分置的一种土地制度,把它说成是“分田单干”,是错误在于混淆了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模式,把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经营模式说成是单干,是偷换概念的做法。
当时人们从饥寒交迫一穷二白到分到土地,农民手里一无所有,有一部分人是靠讨饭生活,家里一件普通的农具都没有,还有一部分人手里除了给地主富农打长工或短工用的一张除头农具是一无所有,在加上人口少地多,分田单干后生产操作都很困难,在这样困难条件下,当时有些人就自己结伙成立了互助组,就是有啥农具或牲畜组合到一起互相帮助来完成农业生产。
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整个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从1978年开始探索农村经济改革,到1982年推行土地承包到户、联产承包,1984年形成了农村经济改革的新体制并产生了巨大的农村经济效益,对于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中国的整体改革开放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从性质上来说分为三大类,即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每种土地性质有其独特的作用和法律规定。我们常说的宅基地就属于建设用地,其实关于宅基地的变革也经历了多个阶段,才形成了现在的模式,即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村民个人所有。
走进历史档案里的改革发展故事(二)一份承包制合同见证三农改革步伐莲都区档案馆珍藏着一份由村民李大成与当时的丽水县高溪公社竹溪大队第八生产队(现属莲都区碧湖镇)签订的承包合同。合同内容是李大成向生产队承包10.367亩水田,用于杂交水稻制种生产。
如果我说3年后的乡村治理体系会崩溃,有些人肯定会指责我李昌平脱离农村实际太久了,只是胡说八道罢了!1984年解散政社一体化的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乡镇人民政府,乡村从此政经分离、政企分离、村社分离、社企分离。
来源:无锡博报“‘一包三改’创新路,经济翻番高速度,人民走上富裕路……”近日,以“一包三改”经验为背景创作的大型原创现代锡剧《太湖春早》在无锡精彩上演,带着观众“穿越”回上世纪80年代那座大胆探索、创新开拓的江南小镇。台前,是细腻精湛的演绎,台下,更是时刻流淌血脉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