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到民政局登记申请离婚,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后,共同到民政局申请颁发离婚证书;二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离婚。
为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将虚假诉讼风险告知如下:当事人须知。
“从统计情况看,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大约5%左右......如果上诉请求得不到支持而败诉,上诉人需要承担上诉费用,加重经济负担......”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则“上诉风险提示书”在网上热传,引发一些网友的质疑。
极目新闻记者 向清顺通讯员 张强 赵思骞 向玲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向涉案企业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首份《涉企案件诉后法律风险提示书》,对涉案企业在诉讼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诉后予以告知,以期涉案企业能够“吃一堑长一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规避类似的法律风险。
来源:中国日报网 “关于你诉XXX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将其在本院涉诉涉执情况告知如下……”一张告知书,一份提醒,即可让当事人在起诉时对被告在本院的涉诉讼、涉执行、失信限高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让当事人对起诉的案件心中有了“底”。
“若无正当理由滥用管辖权异议权,妨害民事诉讼进行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盛某家具厂收到《滥用诉讼权利风险告知书》后,主动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承认了错误,撤回了管辖异议申请。据了解,该家具厂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而原告是鸿某古典家具厂。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记者近日从东川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东川区法院持续开展监督评价回访工作,积极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改进作风,推动监督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诚信诉讼是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构建诚信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0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诉讼 依法维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规制不诚信诉讼、优化诉讼生态的举措和成效,发布了四起典型案例,并回答媒体提问。
新湖南客户端9月13日讯(通讯员 彭霏莹 危慕荣)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快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1月,贺某与古丈县某银行的贷记卡合约依法予以解除,在合约解除后未归还其已使用的15万元额度贷款,银行拟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