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的报道中,《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孵化约、全约、商务约是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主要的签约模式。这三种模式不是专业的法律名词,它们只是业内为了区分不同模式约定俗成的解释。相关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出发,在纷繁复杂的签约模式背后主要还是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认定。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乔然阅读提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短视频直播行业快速壮大。网络主播与 MCN 机构(俗称网红经纪运作公司)之间因签约合作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逐渐出现。实践中,因MCN 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签订的协议“五花八门”而让双方的关系变得复杂。
应坚持“在里不在表”的原则,以双方实际履行时的状态为主要依据,在个案中分析是否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从而明确网络主播与平台或经纪公司的主体地位,在保障网络主播权益的同时,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原标题:部分直播合同暗藏不利主播条款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雷 记者 雷宇走进直播间想赚生活费的大学生,却因合同纠纷“被套牢”,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当事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长期关注新就业形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