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咨询:企业在职职工非因公去世,有丧葬补助吗?答复:企业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统称在职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A,年龄54岁,公司每月6000元,在工作期间从三脚梯上摔下,造成十级伤残,住院11天。不同于雇佣关系,职工工伤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如果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绝大多数的赔偿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依照规定赔偿均应由单位赔偿。
工伤职工什么条件下可以获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如何计算?本期法官说法,一起看槐荫法院刘佳法官审理的这起劳动争议纠纷。2022年,刘某(女)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
张三,男,39岁, 2022年4月15日发生工伤,导致右足1-3趾骨骨折,保守治疗,未住院。已经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经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月平均工资5200元,已离职,停工留薪期确认为6个月,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