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着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他们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不少网友问我,安全员是不是就是管安全的?有人说,“那不还是一回事,安全生产监管就是管安全。”正是存在管安全和监督安全上的概念模糊,才使安全生产管理中长期存在误区,认为安全员是管安全的,把安全员最重要的职责是监督安全生产给模糊了甚至被剥夺了。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其中第五条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2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中新网太原9月10日电 (吴琼)山西省应急管理厅10日发布消息,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煤矿煤仓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煤仓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