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知如下: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和《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项业务均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