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钓鱼也可能违法?上海已有人被罚,5家单位发布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例今天(13日)下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和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举办发布会,发布5起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例。
近日,绿会绥化志愿者发来了一个视频:画面中,在河流边整整齐齐地插了一排钓鱼竿。边往前走边计数,发现足足有33根海竿,这些竿与竿之间的距离约2米,一字排开后整整占据了60多米的河岸线。这是发生在绥化市呼兰河边上的一幕。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原创稿人民网贵阳6月8日电 (李永馨) “希望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管,严惩这些违规的钓鱼人,保护好我们织金水域的生态环境。”5月30日贵州省织金县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织金县可垂钓水域存在不文明垂钓现象近日获回复办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李英锋据新华社3月2日报道,新实施的长江保护法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这意味着,长江边的垂钓爱好者依然可以在规定时间和水域尽享“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乐趣。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文 蒋京洲/视频近日,绵阳市盐亭县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两男子因为用‘活泥鳅’钓鱼被判刑”,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根据法院通报,刘某和段某是资深“钓友”,两人经常相约在各地野钓。
近年来,一则关于“砖家”提议全水域禁钓以维护生态平衡的消息引发了钓鱼爱好者和环保人士的广泛讨论。这一提议是否合理?它将如何影响钓鱼爱好者和生态环境?生态平衡是指自然界中各种生物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近日,市民朱女士向“北京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反映,昌平区沙河水库和周边河道虽然竖立着多个“严禁捕鱼”的公告牌,但仍有不少市民来此钓鱼,岸边河滩上也因此留下了不少生活垃圾。她担心这样既污染环境,同时也打扰鸟类的栖息空间。那么,钓鱼和捕鱼,垂钓和生态保护之间的边界究竟该如何区分呢?
2月11日,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西昌全市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未经批准的垂钓活动,公司收取的500元并非罚款,而是“资源损害赔偿费”,“邛海水产资源是国有资产,不管他有没有钓到鱼,在没有证件的情况下,都是属于非法偷钓的行为。”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6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钓鱼不成,顺路邀2名钓友打了14只斑鸠,结果“不务正业”的他因犯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罪获刑。6月6日上午,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世界环境日专场直播结束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张鹏披露一起因偷猎触犯刑律的案件。